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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发展 推进砂浆“禁现”启动新余绿色崛起又一强大引擎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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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伊始,新余市散预办组织开展新春读书活动,干粉砂浆设备对提升全办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和提升业务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当前工业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遇到困难和挑战,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推进经济强劲发展,是干粉砂浆搅拌机义不容辞的责任。欣慰的是,过去的一年,我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日趋完善,组织领导逐步加强,全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取得成功突破,全年推广应用预拌砂浆达12.68万吨,综合利用废弃物34.82万吨,实现社会综合经济效益2.56亿元,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散预事业的发展,砂浆禁现的推进,业已成为我市实现绿色崛起的又一强大引擎。通过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再学习、再思考,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感触颇深,受益匪浅,深感“中国梦”的实现依赖于经济强劲发展,社会环境不断改变, 干粉砂浆混合机 坚信实现多方位小康目标,必须服务散预事业发展,推动砂浆“禁现”,全力启动我市绿色崛起的强大引擎,具体做到“四个突出,四个下功夫。”
       一、突出 “禁现”工作中心,在启动预拌砂浆项目上下功夫。
       目前,我市共有4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分布在城市郊区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预拌砂浆企业分布密度,全省较大,在行业发展初期,对我们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为突出砂浆“禁现”这一中心工作,我们必须集中时间和精力,努力在启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上下功夫。一是在政策上保驾护航。新兴行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新兴产业政策的保障。2010年,市政府出台了《新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然而政策具体操作难的问题突出,为尽快出台具有极强操作性的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2年我们多次向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及口头汇报,经过不懈努力,市政府于5月15日下发了《新余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在本市中心城区内,自2012年7月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砂浆;6月14日,我委联合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工信、住建两个部门的职责,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明确了责任。二是在组织领导上保驾护航。2012年,按照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我们积极协调市建筑业管理局等部门,成立了“新余市预拌砂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办公室的筹建过程中,我们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首先是组建了队伍,新余市散预办在岗位人员严重紧缺的情况下抽调2名同志,联合住建委等部门同志,组建了一支懂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骨干队伍,专门负责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日常工作。其次是提升了办公条件,新余市散预办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列支9.8万元,用于办公场所修缮及设施设备购置。三是在实施动员上保驾护航。为了把砂浆工作落到实处,新余市散预办多次组织市(县区)工信、住建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砂浆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全市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召开砂浆推广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着重就如何启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抓好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做好产品供应、售后服务,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反复协调沟通,成效显著。预拌砂浆工作从09年开始启动,经历了近4年的艰难曲折过程,天道酬勤,2012年8月份,预拌砂浆在我市得到成功应用,并且势态良好。
       二、突出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管,在规范企业竞争上下功夫。
       干粉砂浆生产线为突出抓好行业监管,规范企业有序竞争,应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质量监管。依据《江西省促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和《新余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是加强企业质量监管的有效手段。通过检查企业生产、产品质量、财务统计报表和清洁生产等情况,促使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产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努力推动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严格准入管理。严格要求所有企业必须纳入省级产品目录,组织力量核对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扩建、兼并重组的企业申报有关资料,同时,积极筹划成立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通过发挥协会的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基本职能,为预拌混凝土的健康发展,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第三是推进技术进步。依托我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政策,结合我市粉煤灰、钢渣、矿粉、尾矿石、废石和锂渣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现状,扩大工业废弃物在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过程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三、突出市场公平,在强化行政执法上下功夫。
       干粉混合机自2008年6月份《江西省促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颁发以来,我市“禁现”执法工作一直难有进展。一是因为“禁现”执法客观存在“取证难”特殊问题,建设项目一旦砌筑完工,就无法证明是否使用散装水泥,是否进行现场搅拌。二是因为对单个建设项目违法现场搅拌行为的处罚金额相对较低,不利于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为启动预拌砂浆应用工作,面对全新的行政执法领域,在毫无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就必须在行政执法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好《条例》赋予我们的行政执法手段,坚决查处现场搅拌砂浆行为,极力维护公平的预拌砂浆市场,创新开展砂浆禁现执法工作。
       四、突出资金支持,在增强企业造血功能上下功夫。
       干粉砂浆搅拌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这一新兴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经济杠杆作用。《条例》规定,90%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要用在企业生产和研发上。根据我国产业政策要求,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我们认应真解读政策、对口政策、创新政策,引导企业优先发展政策导向项目,努力为企业争取省级和市级专项资金,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2012年,我们编制了6个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为企业争取到了市级省级专项资金106万元。在专项资金的引导下,新余益生宜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完成了技术改造,企业也因此签订了10多万吨的预拌砂浆供货合同,极大促使了企业的发展。
       目前,干粉砂浆设备全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工作已多方位展开,预拌砂浆市场已经初步形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这一绿色产业呈现向好的发展态势,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县(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散预事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当然,预拌砂浆行业发展刚刚起步,在今后工作中还将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服务散预事业发展,推进砂浆“禁现”,启动新余绿色崛起引擎,已是大势所趋,也是建设富裕和谐文明新余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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